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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挝新冠肺炎疫情及防控信息

一、据老挝卫生部消息,截至3月30日下午15:00,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例,累计9例。新增确诊者22岁,万象人,与此前确诊病例无接触史,3月中旬曾赴泰国,返老后出现症状。

二、3月29日,老挝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防控措施、提升防控级别的总理令。其中涉及在老中国公民和机构的主要内容包括:

—全国公职人员自4月1日至19日居家远程办公,同时做好轮岗值勤。除购买食品药品、就医、办理银行等必须业务外,禁止居民外出。必要外出生产活动须加强监管。

—禁止前往外省及存在疫情风险地区,暂停各省客运服务。从事货运业务须进行健康检测和并获得批准文件,相关部门将严格检查。

—禁止举行10人以上聚集性活动,包括宴请、婚礼、宗教仪式、新年庆祝等。对于葬礼、布施等超过10人必要活动,参与人员须严格执行测体温、戴口罩、洗手、保持至少2米人员间隔距离等规定。

—继续关闭地方边境口岸,严格限制所有国际口岸人员出入境,包括此前已获出入境批准的人员。已获经营许可的货运物流车辆可依法依规出入境。外交部与相关机构加强协调,为希离境的外国人提供便利。

—继续关闭酒吧、KTV、按摩店等娱乐场所以及体育馆、夜市。日用品、药品、医护用品等厂家可在严格执行防控规定情况下继续开展生产。暂停制衣厂及其他人员聚集、传染风险较大的工厂和大型项目。停产工厂须加强员工管理,确保居家不外出,并保障停产期间员工福利。

—允许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证券市场、证券公司、医院、医疗中心、药店、急救点、邮局、电信、电力、自来水、垃圾处理、农贸市场、零售店、商店(超市)、加油站、饭店及咖啡店继续开展经营活动。酒店、度假村仅允许开放住宿和餐饮。上述场所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采取轮班形式避免人员聚集。

—禁止囤积、高价售卖口罩、消毒液、药品等医疗物资及大米、饮用水等。工商管理人员将严格监察,管控商品价格,对违法人员严肃惩处。

—禁止通过任何形式发布、传播误导民众、扰乱社会秩序的虚假消息。公安部等执法部门、地方政府将密切跟踪舆情,维护社会稳定和正常秩序,对违反上述规定者将严格依法处理。

三、3月30日下午,中国驻老挝大使馆经商参赞王其辉和老挝卫生部副部长本丰共同出席中国政府援助老挝抗击新冠肺炎物资交接仪式。本次中国政府援老物资有5000件医用防护服、40.5万只口罩(含医用N95口罩)和2016份检测试剂盒,分三批运抵老挝。

四、大使馆谨再次提醒在老中国公民和机构,密切关注并配合老政府后续出台的各项具体措施,提高安防意识,做好防护工作;密切关注疫情动向,科学理性防范疫情,加强对网络信息的鉴别,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如出现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可疑症状,请咨询当地医疗机构或通过国内在线医疗咨询平台获取专业指导,持续出现37.3度以上发热等疑似症状则应及时就诊,就诊前先致电医疗机构,明确告知自身旅行史和症状,遵从专业医护人员指导处置并及时告知使领馆。

中国外交部全球领保应急呼叫中心:12308(24小时)

中国大使馆领保电话:021—315105

中国驻琅勃拉邦总领馆领保电话:071—212989

老挝24小时新型肺炎救治热线:020-54066777(老挝语、英语)或直拨166(老挝语)(来源:中国驻老挝大使馆)